審核檢查紀錄
在營建品管體系中,現場人員完成初驗、複驗後的「審核」動作,是確保紀錄真實性與落實責任管理的關鍵門檻。如果您擔任的是工地主任或專案經理,您將透過以下流程進行核定:
當檢查人員完成檢查並送交審核時,工地主任或專案經理會立即於自己的『通知訊息』中看到該筆待審核之檢查工作。點選通知後即可直接進入該檢查項目,查閱所有回報細節。
01|通知
工地主任或專案經理無需手動搜尋海量的檢查清單,系統會主動將待辦事項推播至您的個人帳戶:
進入系統主頁面後,於個人帳號(大頭貼圖示)旁,點選
圖示,即可開啟並查看所有個人接收到的通知訊息,包含所有待您審核的檢查工作。

進入通知頁面後,通知訊息會詳細顯示該檢查工作的『名稱』、『提交日期』及『提交時間』。於該則通知右側點選
圖示,系統會直接跳轉至該筆檢查的審核頁面,節省層層點選選單的時間。

檢查審核之畫面如下:

02|檢查表
除了被動接收通知,管理者亦可採取主動管理模式,從全域視野掌握專案進度:
除了通知功能外,您亦可直接於專案內的『檢查表』中查看所有檢查項目,並選取狀態為審核中的項目,查看是否有需要您審核的檢查回報。

檢查審核之畫面如下:

03|退回/通過
在針對所有檢查判定、實測數據(如基樁垂直度、鋼筋直徑)及影像佐證進行一一核對後,審核人員可依據紀錄的正確性與品質現況,執行以下審核流程:
若發現初驗紀錄資訊不全、照片模糊或判定有誤,審核人可以要求執行人員重新補正:
操作: 於檢查回報頁面右上方,點選
,該檢查工作將由審核中轉為修正中。
此功能僅限於初驗審核階段使用;若流程已進入「複驗階段」,系統則不提供退回修改功能,以維持品管歷程的嚴謹性。

當檢查項目中包含『不合格』項目,且您認可目前的缺失紀錄確實無誤時:
觸發條件:若該檢查工作之檢查流程有開啟『複驗流程』,且判定結果中含有不合格項。
點選
後。系統即會進入複驗程序,建議依據以下流程進行缺失追蹤與品質回查:
1. 發送改善通知 (Issuing Deficiency Notice)
審核通過後,系統將針對不合格項目,對相關改善人(如分包商或現場負責人)發送改善通知(改善單),明確告知缺失內容、位置與整改要求。
2. 現場整改與改善回報 (Subcontractor Correction & Reporting)
相關改善人員在收到通知後,需於現場執行整改作業,並透過系統上傳改善後照片(建議與缺失原位對照)及填寫整改內容說明。確認無誤後,提交「改善回報」。
3. 改善審核與核對 (Correction Review)
改善單發單人(或工地主任)會即時收到回報通知,並進入改善審核流程。此階段旨在確認廠商是否已依要求完成整改:
若整改不確實: 退回廠商重新處理,直到符合要求為止。
若整改完成: 執行審核通過後(或一併)由原檢查人進行「複驗」。
4. 執行複驗紀錄 (Executing Retest Record)
原檢查人(初驗人員)需再次回到現場,針對該不合格項目進行複驗紀錄:
檢查人需親自確認現場實況是否已真正符合技術標準。
於系統中再次記錄複驗結果,上傳複驗合格之佐證影像,並再次送交審核以進行最終結案。

若所有檢查項目均判定為「合格」或「不適用」,且紀錄詳實:
操作結果: 點選
。該檢查工作狀態轉為「已結案」,並正式存檔於專案履歷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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