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查流程設定
營建工程項目繁雜,從基礎開挖、結構體施工到裝修工程,每一階段的風險等級與查驗嚴謹度皆不同。Jobdone 的「檢查流程設定」功能,提供高度彈性,讓專案管理人員能根據合約要求、施工難易度及公司內控程序,打造專屬的數位化查驗工作流。
檢查流程設定功能的價值在於
合規性管理: 滿足公共工程或私人建案對「自主檢查」與「監造驗收」的不同行政要求。
標準化作業(SOP): 規範現場工程師必須依照預設路徑執行任務,避免人為漏項或越級審核。
責任分工(Accountability): 明確定義誰能發起、誰能審核、誰負責改善,建立完整的數位軌跡。

一、使用權限管理:精確掌握執行人員
為確保檢查工作的專業性與責任歸屬,系統支援『可使用人員』的篩選機制,避免無關人員誤用或建立不當的檢查項目。分為以下兩種模式:
適用於低風險、普適性的巡檢(如:工地環境清潔、每日職安巡查)。
針對具備專業技術門檻(或需專業證照)之項目(如:結構技師查驗、機電測試),僅限特定職稱人員(如:職安衛管理人員、上級監理、工地主任等)。

二、檢查工作定義:實務導向的彈性設置
此區塊定義了現場人員在執行查驗時的輸入規範與審核邏輯。
位置描述的約束力 (Location Rigidity)
營建數據的統計價值取決於位置的精確度,分為以下兩種模式:
允許現場人員彈性輸入位置。適用於非主體工程或臨時維修案件。
強制執行人員必須從專案建立的「建地結構樹」中選取特定節點(如:A棟 > 15F > 梯廳)。

2. 初驗與複驗之設定(Initial and Re-inspection Workflow)
根據工程重要程度,可靈活配置檢查單的結案邏輯:
2-1|初驗審核機制
設定初驗紀錄完成時是否需要由管理階層審核。啟用後,紀錄須經權限者簽認方可繼續後續流程。
適用於記錄性質的簡易檢查,填寫完畢即視同初驗通過。

2-2|複驗流程設定
系統將根據初驗判定結果自動切換路徑。若初驗結果包含「不合格」或「有缺失」項目,該查驗工作將不會因初驗動作完成而結案;系統會自動開啟『複驗路徑』,確保該案須經由複驗程序確認所有缺失皆已改善合格後,方可結案。
(註:若初驗結果為全數合格,即使該流程啟用了複驗功能,系統亦會判定流程已完備並直接結案,以確保行政效率)
初驗動作完成後(不論是否有不合格項目),系統即自動判定該檢查工作結束。此設定常用於『一次性現況紀錄』或『非關鍵工序巡查』,簡化行政作業程序。
對於涉及安全或隱蔽工程的項目,建議開啟「複驗流程」,以確保所有施工缺失皆有被追蹤至改善完成。

2-3|複驗審核機制 (Re-inspection Approval)
除了初驗階段的審核外,針對品質管控要求較高的工程項目,系統亦提供「複驗審核」之功能開關,確保缺失改善的品質確實達標:
當現場工程師執行完「複驗」動作後,該檢查工作並不會立即結案,而是會提交至複驗審核人員(如:專案經理或工地主任)。審核者需針對複驗紀錄進行最終確認,經簽認核可後,該檢查案方能正式結案。這提供了二階段的品質把關,防止缺失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被關閉。
複驗動作一旦執行完成,系統即自動判定該檢查工作結案。此設定適用於缺失性質較單純、可由現場執行人員直接判定合格與否的情境,能有效加速作業流程。

2-4|階段審核權限配置 (Multi-Stage Approval Authority)
本功能為品管制度的核心。當現場工程師(發起人)完成檢查紀錄並提交回報後,系統將依據此處的權限設定,將審核任務派發給指定的管理者,進行初驗、複驗紀錄的核實與簽認。
專案經理可依照公司管理扁平化或嚴謹程度,指派以下職稱人員擁有審核權(可複選或單選):
專案經理 (PM)
工地主任 (Site Manager)
補充
系統將嚴格確保只有具備上述對應職稱的人員,方能於行動端或後台看到待審清單,並執行『核可』或『退回』操作。
審核者的主要職責為針對現場人員提交的檢查照片、數據及現場描述進行核實。若審核通過,代表該檢查紀錄正式生效並歸檔;若予以退回,則發起人需重新補正資料。
一般自主檢查:可由工地主任快速審核;重要節點或請款依據查驗:可要求至專案經理層級進行審核,確保品質風險受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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