複驗針對不合格的缺失項目,通常流程為「發起改善」 ➙ 「改善回報」 ➙ 「複驗紀錄」。尚未發出改善初驗流程完成後,針對「不合格」的檢查項目,其紀錄結果介面會顯示「複驗紀錄」及「發起改善」,點擊即可填寫複驗紀錄或發起改善單。 已發出改善發出改善單後,您「無法」於檢查表查看改善單進度,只能前往「專案改善單」功能查看。僅能針對尚未回報的改善單重新發起改善。 填寫複驗紀錄針對每一筆檢查紀錄,只能填寫一次「複驗紀錄」。(檢查紀錄可有多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