驗收紀錄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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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寫紀錄前,請先確認您目前所處的檢核狀態是否正確(如:自驗、初驗或複驗)。
下圖為檢核狀態說明,請務必點選對應之狀態後再進行紀錄填寫,以確保資料正確歸屬於該驗收階段。
有關新增紀錄之前置作業 (如相關資訊、日期&天氣等),請參閱 ➙ 項目紀錄
自驗
第一級驗收:由承造人辦理自主檢查與修繕。
第二級驗收:由起造人會同監造人,辦理承造人施作之工程驗收。
內部自主檢查,提前發現問題
僅填寫缺失項目
統一設定
否
初驗
第三級驗收:由起造人會同承造人,辦理承購客戶之交屋驗收。
第三級驗收首次執行,全面檢查
缺失項目、同意事項、建議事項
統一設定
是
複驗
同如第三級,但為針對初驗階段所列缺失進行改善後之再次查驗。
缺失改善後再次查驗,可能多次執行
缺失項目、同意事項、建議事項
可個別設定
是
系統中的「自驗」狀態主要用於執行第一級與第二級內部驗收流程,故在此階段無須填寫客戶簽名、同意事項及建議事項等欄位。該階段重點在於內部查核與缺失確認,作為正式對外驗收前之準備依據。
選定檢核狀態後,於項目紀錄右上角點選「+新增紀錄」,即可針對各空間填寫缺失,並上傳個相關圖檔。
將驗收紀錄填寫完畢並確認無誤後,即可點選右下角之「新增項目」儲存該筆資料。
於欲編輯或刪除之缺失項目右側,點選「⋮」按鈕以開啟操作選單,並選擇「編輯紀錄項目」或「刪除」。 透過「編輯紀錄項目」功能,您可修改該筆紀錄的空間位置、說明內容、附圖及協力廠商等資訊。
由於新增缺失紀錄時,實務上可能尚未確認該項缺失之實際責任廠商。
因此您可於驗收紀錄新增後,透過「批次更改協力廠商」功能,統一指派多筆缺失項目之負責單位,提升作業效率並強化後續追蹤管理。
有關指定責任廠商之相關操作,請參閱 ➙ 確認缺失歸屬
系統中的「初驗」狀態對應於第三級驗收作業,即由承造人會同客戶進行之全面性驗收檢查。
因此,在此階段除需填寫缺失項目外,亦需完整記錄同意事項與建議事項,並於驗收作業完成後由客戶進行簽收確認,作為驗收結果之正式依據。
請先選擇欲填寫之紀錄類別,如缺失項目、同意事項或建議事項。點選對應的頁籤後,即可針對該類別進行紀錄填寫。
其中,日期與天氣為統一設定項目,不會因頁籤切換而變動。該日期與天氣將作為當前檢核狀態 (如:初驗) 下的通用設定,請於填寫前務必確認無誤,以確保所有紀錄內容的一致性。
選取欲填寫之事項後,點選頁面右上角的「+新增紀錄」,即可針對各驗收空間填寫缺失項目,並上傳多張相關圖檔。
如圖四所示,完成資料填寫並確認無誤後,點選「新增項目」即可儲存該筆紀錄,完成後將自動顯示於初驗列表中。
於欲編輯或刪除之缺失項目右側,點選「⋮」按鈕以開啟操作選單,並選擇「編輯紀錄項目」或「刪除」。 透過「編輯紀錄項目」功能,您可修改該筆紀錄的空間位置、說明內容、附圖及協力廠商等資訊。
由於新增缺失紀錄時,實務上可能尚未確認該項缺失之實際責任廠商。
因此您可於驗收紀錄新增後,透過「批次更改協力廠商」功能,統一指派多筆缺失項目之負責單位,提升作業效率並強化後續追蹤管理。
有關指定責任廠商之相關操作,請參閱 ➙ 確認缺失歸屬
系統中的「複驗」同屬於第三級驗收作業範疇,與初驗相同,皆為承造人會同客戶執行之全盤驗收流程。
差異在於,「初驗」為第三級驗收之第一次全面檢查,而「複驗」則為針對初驗階段所列缺失進行改善後之再次查驗。若改善未完全,可能須進行多次複驗,直至所有缺失確認完成為止。
因此,在「複驗」階段的作業上,有以下特殊性需特別留意:
每筆紀錄項目(包含缺失項目、同意事項、建議事項)皆可獨立指定日期
相較於自驗與初驗之日期為統一設定,複驗需因應實際缺失修復進度,日期不盡相同
此設計可確保複驗流程具備彈性與真實性,並提供明確的歷程紀錄,方便後續查閱與缺失追蹤。
請先選擇欲填寫之紀錄事項,如缺失項目、同意事項及建議事項。點選欲操作之頁籤,即可針對該頁籤填寫紀錄。
選定欲填寫之事項,於頁面右上角點選「+新增紀錄」,即可為紀錄選擇複驗日期、空間、填寫缺失說明,並上傳多個圖檔。
於欲編輯/刪除之缺失項目右側,點選「⋮」,即可選擇編輯紀錄項目/刪除。
您可於「編輯紀錄項目」功能中,修改日期、空間、說明、附圖 & 選擇協力廠商。
由於新增缺失紀錄時,實務上可能尚未確認該項缺失之實際責任廠商。
因此您可於驗收紀錄新增後,透過「批次更改協力廠商」功能,統一指派多筆缺失項目之負責單位,提升作業效率並強化後續追蹤管理。
有關指定責任廠商之相關操作,請參閱 ➙ 確認缺失歸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