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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 案件審核:回覆、退回與重新送審

本頁依 v4.7 規格說明正式審核流程。跨帳號決策、加簽、暫停與重送尚未完成實測,按鈕位置及各狀態可用操作須以目前畫面為準。不要依本頁誤認示範案件已核准。

本頁適用範圍

本頁依 v4.7 規格說明正式審核流程。跨帳號決策、加簽、暫停與重送尚未完成實測,按鈕位置及各狀態可用操作須以目前畫面為準。不要依本頁誤認示範案件已核准。

審核前先核對

  1. 由個人案件審核待辦或專案案件進入。

  2. 確認案號、Rev. 版本、目前關卡及自己是否為該關審核人。

  3. 打開本次送審檔案,核對圖號、內容與前次意見;不要只看案名。

  4. 按工作責任選擇結果,填必要原因或條件,再送出決定。

四種結果的差別

結果

用途與後續

同意

本關通過,按順序往後;流程完成後案件結案。

有條件同意

明確記錄條件。最終可結案,但條件保留唯讀,不等於無條件同意。

退回重送/退回上關

前關需補正,本次流程仍在,回上一關;不新建 Rev.。

駁回

本版不接受,逐條填原因;本次流程立即結束,案件回準備中。

多人關卡與彙整

多人意見依駁回、退回重送、有條件同意、同意的順序判斷。有人駁回會立即中止,其餘未回覆者不用繼續;不能把多人關卡當作投票取平均。

ALL 或嚴格 VETO 逾期會交彙整人裁定。彙整人可作同意、有條件同意、退回或駁回決定,沒有處理期限,不能加簽。INFORM 只知會,不影響前面實際審核結果。

駁回後重新送審

  1. 承辦人回準備中案件檢查每條駁回原因。

  2. 逐條填更正說明,補入正確檔案並核對版次。

  3. 全部原因回覆完成後再次正式送審,產生 Rev.+1。

  4. 保留前版檔案、原因與歷程,不以新案件掩蓋舊版。

暫停與恢復

承辦人或專案管理員可暫停。暫停期間只能調整審核人,不能修改標題、附件、備註或關卡結構。依目前定案,暫停後任何專案成員可協助換人,但暫停及恢復仍由承辦人/專案管理員執行。

調整後按「更新完成,接續審核」,從暫停處繼續;已簽關卡不重跑,更換人員不重新計時,新人接手剩餘時間。內部換人仍受職稱檢查;外部人員可更換 Email。

撤回與加簽

撤回是結束本次流程並回準備中,須填撤回原因;與暫停後接續不同。若要更改附件或關卡結構,不能只用暫停換人代替。

加簽是本次審查的額外處理,不是永久修改範本。退回後先前加簽會清除,審核人自行判斷是否再加簽;外部人員及彙整人有加簽限制,請依可用操作處理。

外部 Email 審核

流程到外部關卡時通知指定 Email。對方須登入系統,帳號 Email 與被指定 Email 相同才可操作;收到連結不等於任何帳號都能簽。填錯時由有權人暫停、換 Email、恢復。

審核完成不等於已交付

案件同意或有條件同意後結案;若還要把核定資料交業主或其他公司,另建立文件提交單。計畫實際交付日仍由負責人確認。